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侦探资讯
全国服务热线

当前位置:首页 >> 侦探资讯 >> 公司新闻
东莞侦探: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08 点击次数:160
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婚姻登记是使婚姻关系合法化的关键一步,但是在登记婚姻后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婚姻登记,那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诉宁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1、初审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3、审查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东莞婚外情取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报批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公告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二、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法院做出的有胁迫情形的判决书等;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的相关知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东莞市巨鳄私家侦探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

Copyright © 2022 东莞侦探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