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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婚外情取证:公证遗嘱范文
发布时间:2023-05-21 点击次数:258
公证遗嘱范文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了保证自己所立的遗嘱有效,在作出遗嘱安排后,将遗嘱拿去公证。这样以后即使出现多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存在,也是要依照公证过的遗嘱执行。下面就让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证遗嘱范文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证遗嘱范文   兹证明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可以东莞调查取证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 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③遗嘱的草稿等。  (4) 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二、遗嘱的有效要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遗嘱能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东莞市侦探公司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继承法》第22条规定:“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备独立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的经济条件;所谓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人,包括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两个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该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某人利用遗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将实施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附加条件,该遗嘱无效。  另继承人如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  (六)遗嘱应具备法定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应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三、遗产公证费用问题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是继承额的2%。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遗嘱范文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公证遗嘱的范文是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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